最近,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源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,根据主任李军的提议,下发了物管会2025年第8号文件,选聘了小区24名首批业主代表。
这是万泉源居小区物管会的一项创新举措,是畅通业主与物管会的联系,激活小区自治活力,提升物业服务监督效能的重要实践,为小区精细化治理、品质提升提供了新的重要支撑,对解决物管会/业委会与业主联系不紧密问题有重要借鉴意义。
一、重要意义
落实业主自治权利,彰显民主治理本质。物业管理的核心是业主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。物管会选聘业主代表,让不同需求的业主都能拥有更加畅通的发声渠道。既是对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中“业主共同决定小区事务”原则的落实,也让小区治理从“物管会主导”加上“业主广泛参与”,真正体现“我的小区我做主”的民主自治本质。
破解小区治理难题,适配规模小区需求。对于万泉源居这类规模较大的小区,选聘业主代表有利于更精准收集各楼栋的“个性化诉求”,高效破解“大小区治理难”的痛点。
强化物业监督力度,推动服务品质升级。业主代表来自业主群体,最了解日常居住中的痛点、堵点,他们作为物管会的“延伸触角”,能够实时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履约情况,推动小区物业服务提升。
凝聚小区邻里共识,营造和谐居住氛围。选聘业主代表,有利于营造“共建共治共享”的和谐邻里氛围。
二、 核心作用
信息传递的“桥梁纽带”作用。这是业主代表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作用。一方面,上传民意:收集本楼栋业主对物业管理、小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馈给物管会;另一方面,下达决策:将物管会的工作计划、决议、物业整改方案等传达给其他业主。
事务监督的“前沿哨兵”作用。业主代表可参与物管会组织的监督事项,发现问题后可直接向物管会反馈,督促物业公司整改落实。
决策参与的“民意参谋”作用。在制定小区管理规约、选聘/解聘物业公司、公共区域改造等重大事项上,业主代表可为物管会决策提供参考,确保决策符合大多数业主的利益。
三、 创新实践的延伸价值
万泉源居小区物管会选聘业主代表的创新举措,不仅能提升本小区的治理水平,还能为全国其他小区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-通过规范化选聘、制度化履职、常态化监督,让业主代表真正成为小区自治的一支生力军,推动物业管理提高质量,实现小区品质提升。
选聘的首批24名业主代表是(排名不分先后):宋海霞、李伟、王淑琴、张倩、雷建安、王飞、刘曼云、赵文祥、吴彩燕、田雨、朱善福、王军、王胜坤、曹金艳、刘丽君、张巧梅、王素卿、胡彬、诸红、李庆秋、王玉华、张淑俊、黄新礼、许振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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